有格友1月份從日本回來探親,她帶親朋好友去鼎王吃火鍋,PO上網分享,結果地檢署認定她是代言,剛好鼎王今年2月份被抓包是化學火鍋假天然火鍋,就這樣,我的格友在4個月後被地檢署給傳喚到案了,認定我的格友是代言黑心火鍋,本來要回台探親,卻變成打官司之旅,而且這是她第一次寫美食分享文章,就出事情,她從來不代言,因為她住日本,光是扣掉機票錢都不夠代言費用,我知道有很多格友現在都變假部落客真代言,但是她沒有,就這樣為了自由之身選擇被罰5萬元,她為了不用被關,只好選擇 了錢消災,如果不給錢,就會被起訴到法院,大家都知道,法院處理官司起馬要搞個2年到10年,光是訴訟費用加律師費一年起碼花上百萬,告10年甚至要花上千萬,萬一告輸就要去關,還要關25天才能出獄,等於關一天底2000元,她實在不甘心,沒犯罪還要繳罰金,但擔心告輸被關,只好選擇認罪協商,繳罰金 了錢消災,現在官司結束,也搞到她在也不玩部落格,真的黑心商人司法單位不抓,反而在抓部落客,這就是馬英丸的爛司法。

 

建意大家把鼎王文章刪掉,不然不知哪天地檢署查到,因為滿多格友都有PO鼎王文章,我那位格友報怨說,真是有功無賞,打破要賠,都過4個月,地檢暑莫銘奇妙抓人,當出收到傳票她還好有去地檢署問,不然還當做是詐騙集團寄的,沒出庭就等著被通緝,還好我這位格友做事小心,建意大家如果有收到傳票,一定要去地檢署問,不然遇到詐騙集團,你把錢匯過去會被騙,但萬一是真的傳票,你沒去報到,那真的會被通緝,只是寫個美食分享文而以搞到這樣打官司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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