有格友私訊問我為何不用部落格做生意ㄋ??格友說胖王子當年19歲時學西點,又學裁縫,學電腦,當年22歲以是高手,光靠這些技術就可以在痞客邦還有臉書賺翻了。(我今年31了哈)

來跟大家解釋一下,我玩部落格就是真心交朋友,做生意難免會有商業糾紛,不管買方是真的買到我的爛貨,或者他真的是奧客,雙方難免心裡都會疙瘩在,何必這樣ㄋ,歡喜就好。


我有很多在奇摩時期認識的格友,玩部落格玩到出名後,也成了假部落客真代言,也有一種說法叫假部落客真廣告,但你們放心繼續跟我交朋友吧,你們放心,雖然我是食安英雄,但我不會去拆你們的台,但很傷心的事,不管我是以前在奇摩認識的老格友,還是我移民來到痞客邦才認識的新格友,有不少人成為職業部落客後,擔心跟我交友,那些廠商就不會找他們代言,怕黑心的事被查出來,怕我拆台,所以有一些奇摩老格友跟痞客邦老格友竟然把我加入黑名單囉,當初還是你們主動來搭訕我,要認識我,你們主動把我加入好友的ㄋ,那A阿ㄋ生(台語),雖然把對方加入黑名單還是看的到對方的格,但以無法在對方的格留言,像這種人有一天代言到黑心產品出事情,來找我當法律固問,您爸一蓋不受理,就算妳是正妹要跟我以身相許您爸也不爽要,我在怎麼慾火焚身也寧願強姦自幾的手(阿~講出這句被發現現在無女友),總共幾故(台語)反正就是歡喜就好,不做生意,不會拆你們的台,只有警察杯杯警政鼠,衛生鼠,地檢鼠,法怨,消飽會,消雞會,會去拆你們的台。

補充一下,我家這邊有知名老餅店要找我,我都沒去代言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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